剑川首季招商引资州外实际到位资金3.6亿
| 招商动态 |2012-06-04
今年以来,剑川县不断创新招商理念,全面优化创业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实现了首季度招商引资开门红。1至3月,全县招商引资州外实际到位资金3.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492.8%,完成州下达全年任务15亿元的23.9%。新开工项目5个,其中工业项目4个,商贸项目1个;综合投资过亿元项目3个。
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招商引资“一岗双责”和“一把手”制度,以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乡镇、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项目、好项目由主要领导亲自联系、亲自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全县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套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项目推进责任制。确保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并早日发挥效益。同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本乡镇、本部门招商引资环境整治工作,切实为外来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和“一季一兑现、一季一调度”的招商引资考评工作运行机制,按过程、按进度开展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各乡镇和县级相关责任部门按月上报招商引资统计报表,由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审核并进行通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推进会,集中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要求各乡镇根据本乡镇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每年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2个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县级责任单位必须根据自身业务实际,每年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1个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储备项目需结合全县实际编报,其深度要达到项目建议书层次。
实行招商引资完成责任目标保证金制度,各乡镇和责任部门在年初向县招商引资领导组缴纳保证金,年末完成责任目标80%以上的乡镇和部门如数退还保证金,对没有完成当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乡镇和责任单位,不退还保证金并视情况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给予问责处理。